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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文物是全民的责任和义务

来源:网络 编辑:未知 时间:2015-08-19 08:42 阅读量:839

导读 :
南方日报7月3日刊发的《梨花木神台雨夜被盗》出街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无独有偶,笔者日前在保安镇卿罡、沙坪村采访,有村民反映,就在不久前,卿罡村的唐氏宗祠里陈列了五六百年的神主位牌也遭文物贩子的盗窃,而沙坪村的梁氏祖屋里的窗棂雕梁更是被

正文 :

南方日报7月3日刊发的《梨花木神台雨夜被盗》出街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无独有偶,笔者日前在保安镇卿罡、沙坪村采访,有村民反映,就在不久前,卿罡村的唐氏宗祠里陈列了五六百年的神主位牌也遭文物贩子的盗窃,而沙坪村的梁氏祖屋里的窗棂雕梁更是被偷得七零八落,让沙坪村民义愤填膺。

“历史文物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不能看着一个个文物被破坏,不能看着由社会敏感点渐趋钝化。文物保护事业需要法律,需要政策,需要与被保护对象相匹配的专业机制,从观念的根源处解决问题,如此,保护不力的现状方能有所改变。”有相关文物专家学者指出,乡村文物是一个村落或家族精神的载体,对他们自己来说尤其珍贵,对于众多古村落的保护及合理的开发,任重道远。

窃以为,首先要加大文物保护宣传力度。要动用媒体加大对各级各类文物保护的宣传力度,普及文物保护知识,让民众对文物的现状、价值和作用有一个充分的了解。通过宣传,调整和完善文物保护管理机制,把宣传做到最基层的农村、村委会和社区街道,我们不能只是简单地下发文件,强化政府宏观管理职能和社会文物保护意识,要突出所保护文物与当地居民的认同感,也就是让群众知道老祖宗遗留下来的东西一定要保护好,树立全民依法保护文物的责任和义务,从而提高全市文物工作的整体水平。

其次,建立公众参与的保障和激励机制。连州有些地方的文物只需要加个护栏,或者盖个顶棚,甚至安个摄像头,所需经费不多,就可以起到保护作用。笔者认为,政府或者相关部门应该制定相关方案,将一些古村牌匾、文物进行回收,陈列于连州博物馆,出具相关证书给村族,再下拨一些专项资金“仿古定制牌匾”等给他们,一来古文物得到了保护,二来也不会妨碍村族荣耀的彰显。

此外,连州相关部门还应充分利用全社会的力量,采取有力措施,拨出一定的专项资金,以“以奖代拨”的形式建立对业余文保员和对历史文化保护有贡献者的经济奖励制度:一是要加强专业队伍的建设,因地制宜引进文物保护管理、文物基础研究等方面的业务人才;二是要健全社会广泛参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机制,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遗产保护。

最后,在保护文物方面,必须“依法出重拳”。对蓄意破坏文物的个人和单位必须予以严惩。“保护文物是全民的责任和义务。”当我们说这话的时候,必须做到“强化保护意识教育”与“依法惩戒破坏行为”相结合。只有真正做到这一点,文物的保护工作才能见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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